【亮点】宁夏法律援助让每个人享有公平正义
银川市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会接待几十位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
法律援助作为一种给予困难群体法律帮助,以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为主要目标的司法实践,正日益显示出其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直以来,我区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不断发力,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法律援助变得触手可及。
全区看守所全部设立法律援助站
“你丈夫涉嫌的罪名,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11月23日,在银川市看守所,值班的杨律师耐心向一名羁押人员的家属解答疑问。实际上,类似这样的咨询和求助对于银川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值班律师而言十分常见。
今年3月,王某因寻衅滋事被关进银川市看守所,远在老家的母亲因不知她的下落四处打探,无奈之下报警后才得知女儿犯事了,于是到银川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
王某家在甘肃天水,是一名来银务工者,从小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今年年初,她在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附近一家酒吧喝酒后闹事,还与处警民警厮打起来。事发后,她被关进银川市看守所。王某家庭贫困,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银川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上报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后,该中心为王某指派了律师。宁夏京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志林就是被指派给王某的律师。了解王某的情况后,马志林在王某母亲的委托下,通过开庭辩护,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马志林告诉记者,一些在押人员不知道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判刑是否合理,有的没钱请律师,这样的情况有不少。“法律援助进驻看守所,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公平,更能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更能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12月银川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事宜3108人次,其中来电咨询803人次、来访1727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39人次,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0件,开庭辩护42件。自治区司法厅法援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区13家看守所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实现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近3年来,全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解答法律咨询6530人次,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0多件,开庭辩护200余次,帮助会见120多次,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及各种法律援助宣传册3万余份。
便民服务让受援者满意而归
2016年11月22日4时许,马甲、刘某、马乙在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巷一家酒吧喝酒消费后,因小费问题与酒吧工作人员赵某等人发生争吵和撕扯,3人对赵某拳打脚踢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双眼挫伤。经法医鉴定,赵某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
此案今年10月7日提起公诉后,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刘某家庭困难,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告知其家人到兴庆区法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向值班律师进行免费咨询,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后,引导刘某家人到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10月12日,受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由李律师作为办理刘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刑事辩护人。10月16日,此案由兴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李律师提出的依法可对刘某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法院作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的判决。
“法院最终采纳了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使案件有了一个最有利于受援人的结果。法律援助的及时介入使年轻的刘某获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这个过程彰显了法律援助的人文关怀,也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律援助,不应该只依靠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今年6月,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与兴庆区法院、银川市律师协会、两家律师事务所拓宽合作,在兴庆区法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安排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就近接待有法律诉讼需求的当事人,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便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处理诉调对接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让群众在维权过程中真正得实惠,减少诉累。
受援面扩大案件质量不“打折”
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规范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无不尽心竭力。
今年11月17日下午,一对夫妻来到平罗县法律援助中心。丈夫一进门便激动地说:“谢谢律师和法援中心!”说着与一旁站着的妻子共同展开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字样的锦旗。
原来,夫妻俩因丈夫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某公司发生争议,无奈之下求助平罗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情况,在审查相关材料后对李某提供法律援助。负责此案的孙运尚律师受理案件后,迅速展开案情分析,制订诉讼方案,并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工作,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今年10月,平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李某工伤保险待遇一案,由于援助律师在前期作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工作,最终平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某公司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48万余元。
“受援面扩大了,但案件质量不会‘打折’。”自治区司法厅法援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今年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专项活动,将全区在册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工作平台,提供高效便捷、优质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而今年我区首次修正的宁夏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可以采取庭审旁听、案件评查、质量评估、征询办案机关以及回访受援人等方式,督促法律援助人员全面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条例规定了受援人的权利。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有权了解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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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消息报
编辑:法宣处李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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